为提升青年大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和能力,4月18日下午,岳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由岳塘区人民法院在我校公开开庭审理,岳塘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席虎啸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来自我校以及湖南科技大学的200余名师生现场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认为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建议法庭从宽处理。法庭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黄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并现身说法,希望师生引以为戒,不要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针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岳塘区人民法院加强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办理一个案件,警示教育一片”的作用,现场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真实案例向旁听师生讲解电信网络犯罪的作案方式、危害后果,引导师生提高法律意识,时刻保持警惕,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同时,岳塘法院少年法庭法官戴美丽为师生作涉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
在场学生表示,“通过‘零距离’旁听庭审活动,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更加直观地体会到电信网络诈骗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会号召亲朋好友绝不把银行卡、电话卡给别人使用,坚决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
(审核:刘琤 涂璐 黄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