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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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举办“我的奥运”祝福...
    来源: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13日

    各学院团总支: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我的奥运”祝福北京奥运作品大赛的通知》和《关于申报2008年湖南省教育系统“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的通知》转发如下,请各学院团总支认真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和申报。

    校团委

    2008年6月13日

    湘教通〔2008〕209号

    关于举办“我的奥运”祝福北京

    奥运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2008年北京奥运会即将到来,为了更好地宣传奥运精神,展示我省教育系统支持奥运、参与奥运的精神风貌和实际行动,决定举办“我的奥运”祝福北京奥运作品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湖南省教育厅

    承办:湖南教育网(www.hnedu.cn

    协办:湖南教育电视台 科教新报·教育周刊

    湖南省教育学会中学校报编辑工作研究专业委员会

    成立大赛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南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二、参赛对象

    主要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师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活动,尤其欢迎各教育单位、学生社团以团体形式参赛。

    三、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从2008年5月28日至9月30日止。

    四、活动内容

    活动共有5个单项比赛,分别为:

    书写奥运——主题征文活动,稿件体裁不限,字数为500字以上3000字以下,欢迎文学社团集体参赛。

    影像奥运——主题摄影比赛,与奥运主题相关的原创摄影作品,格式为JPEG文件,长边不小于800像素。

    书画奥运——主题书画比赛,奥运主题的硬笔、软笔书法和各类绘画(含电脑绘画、FLASH动画)作品评选。

    DV奥运——主题DV作品展评,与奥运、体育相关的原创DV作品,文件格式不限,作品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50MB。

    博客奥运——奥运主题网页、网站、博客评选,参赛者上传链接网址,博客评选请采用湖南教育网博客系统(blog.hnedu.cn)。

    五、活动要求

    1、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比赛,做好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创造上网条件,确保师生较大范围地参与。

    2、参赛者按照各赛项要求提交作品,各类作品原则上只接收网上投稿(书画作品既可以上网提交影印件,也可寄原件至组委会)。

    3、本次大赛为公益性宣传活动,参赛作品免缴任何费用,有关具体事宜可登录湖南教育网(www.hnedu.cn)大赛专栏查询。

    六、奖项设置

    上述5个项目均设一二三等奖及组织奖,具体奖项根据活动规模及参赛作品水平由专家确定,获奖单位、团体和个人将颁发证书。

    七、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77号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邮 编:410007

    网 址:www.hnedu.cn 邮 箱:wangxuan@hnedu.cn

    联系人:王 轩 电话:0731-5357618,5357629(传真)

    湖南省教育厅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我的奥运”祝福北京奥运作品大赛

    活动组委员成员名单

    组委会主任: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 键

    副 主 任: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陈飞跃

    成 员:湖南教育报刊社总编辑 胡宏文

    湖南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任 唐东斌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副主任 雷桂平

    湖南教育电视台副台长 熊名辉

    中学校报编辑工作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 郭务强

    办公室主任:湖南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总工程师 黄国圣

    湘教通〔2008〕163号

    关于申报2008年湖南省教育系统

    “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市州教育局、厅委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通知》(湘教发〔2008〕35号)要求,省教育系统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创建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评选确定首批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教育系统中以青年为主体,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先进青年集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集体为各级教育系统所属单位及部门,人数在3人以上,在岗35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申报集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职业理想、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3、申报集体成员敬业意识强,刻苦钻研业务,掌握本职工作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一流的工作业绩,涌现了一定数量的各级青年岗位能手。

    4、申报集体在工作中讲文明、讲质量、讲效益,取得突出成绩,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的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的赞誉。近3年内集体成员在工作和其他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人受行政、党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5、申报集体能结合青年特点,紧密围绕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创建活动,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主题,有醒目的创建标志,有切实可行的创建标准和制度保证。

    6、申报集体中团组织机构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中心开展活动,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能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7、申报集体负责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管理严、能积极带领青年在本职岗位争先创优,建功成才,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申报及评选方式

    1、本次评选拟确定10个左右的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各高等学校、市州教育局、厅直单位可以推荐1个青年集体申报;如没有符合条件的青年集体,可暂缓申报。

    2、各申报集体须填报《湖南省教育系统“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表》(一式6份),并附3000字左右的创建规划及25OO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5份),于2008年7月15日前报送省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31)4729829。

    3、评选采取会议评审和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省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总各单位上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会议,根据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形成考核意见,必要时对部分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核。

    四、工作要求:

    1、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展示教育系统青年良好精神风貌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及相关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的创建单位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导向性。

    2、各单位要以此次申报工作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规划部署,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

    3、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青年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意义、目的,明确创建条件,调动青年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社会氛围。

    附件:湖南省教育系统“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表

    湖南省教育厅

    二OO八年五月四

    附件:

    湖南省教育系统“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表

    青年集体名称(全称)

    负责人

    情 况

    姓名

    职务

    年龄

    成员

    情况

    成员总数

    平均年龄

    35岁以下人数

    35岁以下所占比例

    创建工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青年集体通讯地址

    邮编

    主要

    工作

    成绩

    曾获

    省级

    以上

    荣誉

    (概述,另附材料)

    创建

    规划

    (概述,另附材料)

    申报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评选

    专家

    意见

    专家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创建

    领导

    小组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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