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财务行为,管好用好工会资金,依据上级工会的有关财经纪律,结合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工会财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遵守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和主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帐目清楚,不违纪。
第二条 帐目管理做到日清月结。会计做好凭证、报表(季报和年报),搞好预算,检查开支是否符合政策。
第三条 使用工会经费,按学校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办法实行项目管理。必须事先经工会分管财务负责人同意才可使用。经费使用后要及时报帐,按照学院专项资金管理报批规定进行审批,报销需有正式单据,且要有工会分管财务的负责人、经手人(验收人)和证明人签章方可报销。
第四条 按时到学校财务拨人经费,按期搞好会员会费的收缴和工会会员活动费的划拨。
第五条 工会财务使用情况,接受省教育工会和院工会经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按规定参加省教育工会组织的年审互查,每年向工代会报告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按受工代会代表的审计。
第六条 按规定做好经费上解工作。
第七条 做好院工会代管的职工福利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第八条 每年对分工会财务进行一次检查,指导不达标的单位搞好整改。依据检查情况,每两年组织一次评比和表彰财务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 组织工会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
第十条 工会年度经费预算,通过主席办公会审议后,再通报全会。
第十一条 本制度将提交经betway手机最新下载 第三届校工会经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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