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我校联合湘潭市岳塘区税务局举办了“个人所得税及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宣讲活动。各教学院(部、中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以及对个人所得税政策感兴趣的老师共200多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行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涉及子女教育支出、住房租金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继续教育支出等6项,涉及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了让每位教职工都懂政策懂操作,学校举办这次宣讲活动,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确保各项减税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力争把税改红利精准传递给每一位教职工。
计财务处副处长黄文雅主持宣讲会。岳塘区税务局周凯江所长围绕新旧个人所得税法的政策对比、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实务操作等三大方面深入浅出地为教职工进行了讲解。接下来现场开展了税收政策咨询答疑,与会人员踊跃发言提问,积极交流互动,老师们的疑惑得到现场解决。最后计划财务处就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统计工作进行了部署。
计划财务处本着“热情、务实、创新、高效”的工作作风把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受到了教职工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