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08-08-28
为了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肃课堂纪律,促进学风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此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
1、每次抽查中,到课率为95%以上的课堂,对任课教师及学生所在部门予以全院通报表扬。
2、凡被通报表扬1次,教师奖励2分,学生所在部门奖励5分。
一学期累计总分(奖分减扣分)排名在前三名的教学部门,分别奖励25、20、15分。
二、处罚办法
1、每次抽查中,85%≤学生到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