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工作职责

职责范围

教务处是负责组织学校教学工作和实施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改革,负责学校教学计划制订、教学运行与管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教学建设与管理、教学研究与改革负责学校本科教学委员会、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教务处内设综合科、教学运行与质量管理科、实践教学管理科、学籍与成绩管理科、考试中心。

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各项教学基本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等)规划、相关的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订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负责制订和实施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实习(实训)大纲、考核大纲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新设本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科专业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的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和教材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工作。

6.负责教学院(部、中心)教学管理业务的指导工作。

7.负责全日制本、专科教学质量的监督与评价工作。

8负责组织全日制本、专科教学运行工作。

9.负责一流专业和专业综合改革专业的申报与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组织管理工作。

11.负责全日制本、专科生常规考核和各类等级考试的考务工作。

12.负责全日制本、专科生的学籍与成绩管理工作。

13.负责全校实践教学的管理和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14.负责教材建设和教材订购、发放等工作。

15.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16.负责教学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17.负责学校本科教学委员会、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8.协助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工作处(部)和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办、教师发展中心)完成招生、入学、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19.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评审、组考、成绩管理、教材采购、毕业证和学位证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

2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办公室(卓越计划2.0办公室)

工作职责

职责范围

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办公室(卓越计划2.0办公室)是负责组织学校新工科建设、新文科建设、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和产业学院建设的部门。

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新工科专业的申报、建设,以及传统专业的调整与升级、改造的制度建设和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新工科和新文科研究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3.负责产业学院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控新兴工科专业遴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开展等方面的廉政风险。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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