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30 摄影: 来源:教务处 编辑:新闻中心

各教学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课程类型

1、推荐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申报推荐课程从已立项的2019年和2020年省级一流课程中推荐遴选(不含已认定为国家级的一流本科课程,含2019年认定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课程不得变更课程类别和课程类型。

3、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遴选推荐,且人员未发生变更。

二、推荐指标

1、线上一流课程3门;

2、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8门;

3、已认定省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三、课程要求

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推荐参与遴选。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其他课程要求详见《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和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见附件)。

四、推荐工作要求

各教学院(部、中心)要对申报课程的内容及团队成员进行政审,政审意见内容包括课程团队成员政治表现、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记录、师德师风、学术不端、五年内是否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课程内容价值取向是否正确,对于我国政治制度以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理解和表述是否准确无误,对于国家主权、领土表述及标注是否准确,等等。

为便于推荐至省级、教育部参评,统一采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表格。申报推荐课程须报送以下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1、《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一式五份、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一式一份;

2、《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各教学院(部、中心)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机械楼222办公室)。

联系人:何婷,联系电话:58688512。

附件1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rar

附件3 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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