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为做好“十佳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工作,根据湘潭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十佳科技特派员”推荐范围:从2007年开始,被派驻到我市农村、社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工作的省、市、县(市、区)派农业、医卫科技特派员和企业科技特派专家。
2. “十佳科技特派员”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为人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科技特派员工作职责,遵守科技特派员各项管理规定,深受基层欢迎,群众认可度高。
(2)企业科技特派专家:担任企业科技特派专家2年以上,积极帮助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和新产品研发,解决了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瓶颈技术问题,促进一批高新技术成果在企业的市场化应用和产业化生产,促进了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的更新换代,增强企业研发能力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帮助企业培养创新团队、培训技能人才,提升了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
3.申报材料包括: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审核公示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排序表;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个人推荐材料2000字左右、单位自荐材料3000字左右);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及除电子照片、典型事迹外的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
由于时间紧迫,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尽快与科技处联系,以免影响申报。
联系人:陈 卉 电话:58683910,邮箱:hngcxykjc@yeah.net。
科技处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