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湘法制办【2017】11号)要求,2017年学法考法工作于2017年7月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2017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统一在湖南省司法厅主办的“如法网”(网址:www.rufa.gov.cn)“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通道”上进行,不再实行纸质化考试。
二、考试程序
学法考法程序按照“网上学法→网上统一考试”流程进行。网上学法于7月1日正式启动。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登录“如法网”学法考法平台进行学习,并在考前一天完成100学法积分。
三、参加人员
所有在册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法考法。参加过2017年网上学法考法的老学员直接按2016年注册的账号(本人手机号码)登录(初始密码6个0)。
2017年12月30日前距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以不参加本年度学法考试。
请各单位在6月30日前将本单位2016、2017年新进人员(未参加过2016年度学法考试的)名单及电话号码报送宣传部吴朝建。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按要求参加学法考法。
2、省里要求,学法考法情况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应参加而不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考核时应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考试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底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宣传部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