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139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条件
参见湘教通〔2017〕13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见附件)。
二、推荐程序
1.请各单位根据湘教通〔2017〕139号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2.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推荐,经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材料要求
参见湘教通〔2017〕139号文件推荐人选报送材料有关要求的相关规定(见附件)。
由于时间紧急,申报者请务必于2017年5月3日12:00前将申报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恕不受理。联系人:秦春莲,联系电话:58683613
附件:湘教通〔2017〕139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doc
人事处
2017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