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中心):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教育部拟于8月下旬举办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现就我校遴选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遴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推荐数量
从已立项为“国创计划”的项目中择优推荐。学校推荐到省教育厅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3类项目总数为2项。无符合条件的学院可不推荐。已参加过往届年会的项目不再推荐。
三、项目报送要求
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发布的《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准备和报送材料。
1.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
(1)学术论文内容
学术论文应分别来源于不同的项目组(须标注“国创计划”项目编号),作者文责自负。如已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且标明了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的学术论文,推荐时请标明发表的刊物名称等相应信息,并提交PDF格式的原文附件。
每篇学术论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含图表),用中文撰写,内容主要反映学术研究情况(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观点及结论等),由本科生为主完成。
(2)申报论文需提供维普查新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高于20%,确保申报论文无抄袭、作假现象。
(3)提交《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附件1)和《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具体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4)相关要求
参会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学术论文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
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会议语言为中文,如果参会的学术论文已在外文期刊上发表,需按学术论文格式把论文用中文重新整理和撰写,中外文论文的作者、标注和内容要一致,并附上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外文论文原文。
2.大学生创新创业改革成果项目经验交流
(1)改革成果项目
每个项目组1个展位,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项目展板:
项目类型: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须标注“国创计划”项目编号);
项目简介:200字左右;
图片(含图表):2-3张,要求有图注(不超过20字);
创新点描述:100字左右;
项目成员信息:姓名、年级、专业;
项目指导教师信息:姓名、职称、研究方向;
立项年份:
曾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的项目,请注明:参加竞赛名称、获奖时间、奖励级别以及获奖作品形式。
(2)提交项目展板和《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详见附件3。
(3)相关要求
改革成果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并需在展板的显著位置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3.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会
(1)创业推介项目内容
创业实践项目简介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团队)简介;项目实践程度;项目市场表现(项目市场盈利情况、项目市场拓展能力和项目市场反应);项目成果(包括注册资本,盈利能力,员工数量,业务范围,企业运营状况等);与预期计划和目标比较,说明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下一步的发展计划和策略安排;创业历程与感悟等。
创业训练项目简介的内容主要包括:团队简介;模拟创业经历;主要业务或产品;与预期计划和目标比较,说明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下一步的发展计划和策略安排;对项目参与学生创新性思维、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科研等能力及素质的培养;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论文、作品或专利)等。
(2)创业推介项目内容简介字数不超过5000字(含图表),教学院要对简介和推荐意见表严格把关,保证内容的真实性,优先推荐创业实践项目。
提交创业推介项目内容简介和《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详见附件4。
相关要求
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评审标准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评审标准详见附件5。
四、其他事项
1.各教学院于2022年4月29日17:30前,将各类项目所需提交材料(纸质档一式一份)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102室,逾期将不予办理。电子档请打包发至邮箱。
2.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将结果予以公布;我校遴选推荐的项目需在5月13日前完成网上提交。
3.对成功入选的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项目,学校将在年终按照“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三等奖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并适当报销年会参展差旅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碧,李珍辉;电话:0731-58683538,58683762;电子邮箱:sc58683762@163.com。
附件:
1.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2.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3.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
4.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5.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6.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4月20日
(审核:李珍辉 谢卫才 张碧)